保險公司 |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| |
保險期間 | 民國113年06月10日起至民國114年06月10日止 | |
保險內容 | 本保險係保障產品缺陷所致消費者損害之法律賠償責任, 詳細保障內容、保險(障)期間與不保事項悉以保單條款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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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最高賠償金額 | 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 | NT$2,000,000 |
每一事故之體傷或死亡 | NT$8,000,000 | |
每一事故財物損失 | NT$2,000,000 | |
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 | NT$50,000,000 | |
聯絡電話 | 02-2511-6242 |
注意事項:
一、本標示之內容對原保險契約之保險內容不具任何變更、修正、增加或減少之效力。
二、本公司為產品投保責任保險,係基於營業風險之管理,消費者依法得向本公司提出民事求償權益,
不因保險契約之存在與否有所改變。
三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非代表「產品品質保證」或「產品功效保證」。